中國IDC評述網03月04日報道: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》,確保行政審批項目的取消和調整及時落實到位,工業和信息化部今天特發通知稱,將通信建設監理企業乙、丙級資質認定的行政審批權力下放到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通信管理局,由當地通信管理局負責審批。同時工信部也不再核發電信設備抗震性能檢測合格證。 本文由優逸網絡搜集整理,轉載請注明。http://www.035618.cn